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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的防治常识
编辑:医学知识网 发布时间:2007-06-04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侵入人体引起的一种性病,民间称为“杨梅疮”、“花柳病”。从其传播途径上来看,可分为后天梅毒和胎传梅毒两种。

后天梅毒绝大部分是直接通过与梅毒患者性交传染,少数为接吻、共用食具、衣服、被褥、剃刀、烟嘴而传染;也可输入含梅毒螺旋体的血液而传染;母亲如有梅毒,可通过喂奶传染给婴幼儿。后天梅毒的临床表现根据病程可分为三期。

第一期,感染梅毒后约3周(潜伏期),在螺旋体进入人体的部位(95%为外生殖器,少数为口唇、舌部、手指、乳部)轻微发红,以后逐渐变为红铜色的硬结,约1厘米直径大小,多数只有1个,也可有2或多个,圆形或椭圆形,表面糜烂,边缘整齐,上面有少量粘性分泌物。

第二期:在感染后10周左右,出现低热,头痛,肌肉、关节疼痛。继而出现斑疹、玫瑰或丘疹,不痛不痒,一般呈对称性。经过2~3个月后,可以“不治而愈”,但在4年之内,仍可复发,称复发梅毒疹;在形态上与早发梅毒疹无多大区别,多见于面部及四肢,或皮肤粘膜交界处。

第三期:发生在感染后4年以上。不仅损害皮肤、粘膜,在皮内或皮下出现成群的结节,或形成梅毒瘤。而且可侵犯任何内脏器官或组织,病程长,经久难愈,甚至危及生命。

胎传梅毒,是由患梅毒的母亲,在怀孕期间通过胎盘血液将梅毒螺旋体传给胎儿,使胎儿感染梅毒。胎儿感染梅毒后,可导致流产、早产、死服,也可在出生后出现梅毒症状。梅毒对人体伤害非常大,要想尽快、彻底治愈。

梅毒治疗的首选药物为青霉素。一、二期梅毒每天80万~480万单位,疗程不少于十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四环素治疗。早期梅毒正规治疗及长期观察不再发生梅毒症状,并且血清及脑脊液检查都保持阴性,这才是彻底根治。

而超过2年以上的晚期梅毒,只有经过足量长期治疗,经2~5年观察没有出现症状,脑脊液检查阴性或血清反应滴度降低,才为临床治愈。治疗后l~2年内每3~6个月应复查1次(包括血清试验),2~5年则每年1次。检查呈阴性者才可判定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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