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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市内。学校创建于1951年,原名为陕西省卫生学校、陕西卫生干部学院。1994年更名为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西安医学院。 学校由含光路校区、未央校区组成,总占地面积881亩,校舍建筑面积36万多平方米。含光路校区位于西安市南郊,东眺驰名中外的小雁塔,北临举世闻名的明代长安城墙,周围高校、科研单位众多,人文底蕴丰厚;新建的未央校区装饰一新,绿树成荫,环境幽雅,是求学治学的理想之所。校本部现有教职工510名,其中专任教师305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10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5.41%;研究生10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3.77%。有陕西省教学名师1人,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另有博士、硕士生导师等兼职教师60人。自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各类医药卫生人才4万多人。学校已成为陕西医药卫生人才的重要培训基地,还先后被确定为陕西省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陕西省执业药师培训中心、陕西省执业医师实践考核基地。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护理系、口腔医学系、公共卫生系、基础课部、继续教育部等8个系(部)。开办有普通本、专科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市场营销(医药方向)等5个专业,专科教育开设有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预防医学方向、麻醉学方向)、口腔医学、药学、药学(药事管理方向)、中药、医药营销、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助产、卫生信息管理、应用英语(医学方向)等十五个专业及专业方向。专业门类涵盖医学、管理学等学科。目前,在校本、专科学生近5000人。 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隶属附属医院1所、教学医院8所、实习基地41所,均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直属附属医院现有床位548张,临床、医技科室29个,仪器设备总值4279万元,拥有日立核磁共振(MRI)、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生产的16层螺旋CT、多功能数字胃肠诊断系统等先进医疗设备十余台。25000平方米的现代化住院大楼病房设施完备,设备先进。年门诊量22万人次以上,年出院人数1.2万人次以上;非隶属附属医院为陕西省人民医院,属三级甲等医院。为临床实践教学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校重视教育教学工作。始终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坚持“夯实基础、拓宽口径、注重实践、强化能力”的办学指导思想,初步形成了理论与实践技能教育并重,培养目标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的办学理念,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近年来,学校加大教学投入力度,积极进行软、硬件建设,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600多万元。学校图书馆藏书60多万册,年征订中外文期刊700多种。现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23个,有校级实验中心5个、教学科研实验室80个。拥有先进的生物信号分析系统、多媒体图像传送与分析系统、显微闭路播放系统等实验设备。教学基本采用电视教学和多媒体教学。有省级精品课程5门,校级重点建设课程16门。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工作。近年来,先后承担省、厅级科研课题16项;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7项,获发明专利2项;在核心(源)期刊发表论文115篇,其中部分文章被国际三大核心期刊(SCI、EI、SCTP)转载;出版专著、教材72部。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严格学生管理。毕业生因“基础理论知识扎实、动手操作能力强、综合素质较高”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85%以上。 面向新世纪,全校教职工正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聚精会神抓教学,一心一意谋发展。坚持为农村基层培养高水平的医药卫生人才为目标,以内涵建设为重点,以本科教育为主,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把学校建成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医学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西安医学院专业设置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护理系、基础部、继续教育部等六个系(部)。开办有普通专科教育和成人专科教育。普通专科教育开设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口腔医学、药品营销、医学影像、临床麻醉、高级护理、医学检验、科技英语等十一个专业。
西安医学院招生简章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医学院普通本科、专升本、高职(专科)、单招“三校生”的招生工作。 学校名称:西安医学院(原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Xi’AnMedicalCollege。法人代表:叶向前。国标代码:11840。第五条办学性质与类型: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 办学地点:设有校本部、未央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81余亩。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邮政编码:710068。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特色专科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 办学特点:学校突出医学教育特色,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一专多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医药卫生人才。设有临床医学系(附属医院)、公共卫生系、口腔医学系、医学技术系、护理系、药学系、基础部、继续教育部等8个专业教学机构。现开设有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药学、市场营销5个本科专业;有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麻醉学方向、预防医学方向)、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助产、药学、药学(药事管理方向)、中药、医药营销、卫生信息管理、应用英语(医学方向)等15个专科专业及方向。 我校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即按第一志愿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的原则,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我校第一志愿已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的分数级差按当年各专业的情况而定;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将剩余的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自治区)安排录取。 专业录取实行“志愿优先,调剂适当考虑专业级差”的原则。 (一)对于各专业第一志愿进档考生,依据分数高低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和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一个分数级差(不超过10分)录取到非第一志愿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将予以退档。 (二)学校第二志愿高分考生随第一志愿考生同时投档到我院的非一志愿考生,在安排专业时,设置20分的学校志愿分数级差,晚治不如早防,疾病预防:www.hope.net.cn/preventive/index.html提醒您。即非一志愿考生在专业投档时的成绩与低其20分的一志愿考生成绩等效;与一志愿考生不同时投档到我校的非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安排未满额的专业。 (三)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录取外语成绩优秀的考生。凡艺术、体育特长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调档线的,学校将优先录取,并尽量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四)退档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退档原因执行。(五)各专业录取新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报考我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有下列疾病者,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留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可以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有下列疾病者或生理缺陷者,不宜就读的专业: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麻醉学方向、预防医学方向)、口腔医学、药学、药学(药事管理方向)、中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助产等专业。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的专业外,还包括卫生信息管理专业。4、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一条。5、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一条。6、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一条。7、斜视、嗅觉迟钝或丧失者、口吃的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一条。8、皮肤过敏症,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上高中后未复发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一条。 (三)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不能、不宜报考医药类专业的条件外,鉴于医药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凡报考我校护理学、麻醉学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一般不得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58厘米;报考其他医学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应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不应低于155厘米;报考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的考生,双眼近视度数须在400度内,且双眼矫正视力正常,并无斜视、青光眼及视网膜脱落等疾病。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和表抗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 (四)学生体检情况以新生入学后复查为准,经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护理学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庄、口齿清楚、听辨灵敏;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专业招收女生比例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5%。 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咨询: 1.学校招生信息网:www.sxmc.com.cn; 2.学校咨询电话:029-88464086、88462749、88464083; 3.信函(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西安医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68)或电子邮件(邮箱地址:sxyzzb@126.com)。 录取结果以收到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西安医学院奖学金设置 (1)学生奖学金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1200元/学年,可覆盖43%的比例。 (2)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对特困学生可减免5000元--1000元不等的学费,并定期给予生活困难补助费。 (3)勤工助学学校帮助、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4)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采取信用担保形式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西安医学院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 邮政编码:710068 联系电话: 招生办:029-88464086 学生处:029-88462749、88464087 教务处:029-88462681、88462693 校办:029-88462760、88462981 传真:029-88462759 继续教育部:029-88464083、8846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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