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医学咨询 | 医学常识 | 医学图片 | 医学英语 | 医学教育 | 用药常识 | 疑难病症 | 病因分析 | 医学检验  
  疾病预防 | 临床诊断 | 疾病治疗 | 医疗保险 | 医疗器械 | 医疗事故 | 心理咨询 | 健康饮食 | 美容护肤 | 医院目录  
当前位置:主页>医疗事故>文章内容
如何进行医疗事故认定?
编辑:医学知识网 发布时间:2007-06-04  

    当事人应在知道自己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咨询:近日,有市民来电咨询,如何进行医疗事故认定,具体步骤如何?

  答复:记者为此走访了江门市卫生监督所,该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06年1月开始,市卫生局便委托江门市卫生监督所受理医疗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医疗事故的认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江门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步骤五: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交由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另外,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提交的鉴定材料必须合法、真实,并必须打印或用钢笔书写。 


上一篇:怎样做医疗事故鉴定?   下一篇:植物人索赔1610万
版权所有及免责声明:
1、本站的内容包括原创和转载两种,凡是本站编辑或网友投稿发布后注明来源于医学知识网的文章,版权归属本站,欢迎其他媒体在注明原始出版的前提下合法转载;
2、本站转载文章的目的是为了传播医学知识,为网友提供公益性服务,无任何商业目的,所转载发布的文章均严格注明原始出处,如侵犯版权所有人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文章;
3、医学发展速度比网站内容更新要快,本站无法承诺所有信息都是最新的、最权威、真实可靠的,也不对信息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4、本站提供的医学知识只能为网友提供参考指导,并不能替代医生为大家治疗诊断,如果因此产生任何事故或纠纷,本站不承担责任。
    医院分类
综合 专科 儿童 妇科 康复 口腔 不孕 传染 整形 眼科 肿瘤 中医
    各地医院
北京 天津 山东 山西 河北 辽宁 吉林 宁夏 青海 甘肃 陕西 新疆 西藏 四川 云南 贵州 重庆 河南 江西 湖北 湖南 浙江 安徽 江苏 上海 福建 海南 广东 广西 香港 澳门   台湾   内蒙古   黑龙江
    热点查询
·植物人索赔1610万
·做肠镜检查未通知病人致患者死亡
·怎样做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合理之处
·焦作医疗事故鉴定新规定
·医疗事故不给死亡赔偿金
·非法行医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
·沈阳市医学会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指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三种申请途径
·医疗事故鉴定的步骤
·因医疗事故导致损害能评残吗
    相关查询
·怎样做医疗事故鉴定?
·植物人索赔1610万
·因医疗事故导致损害能评残吗
·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步骤
·非法输液致人死亡无罪?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三种申请途径
·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办?
·沈阳市医学会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指
·“非医疗事故”医院赔偿32万
·非法行医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
·病人主动出院病发导致伤残医院赔
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在线投稿 合作伙伴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05-2008 医学知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严禁非法采集或建立镜像网站,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