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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妇幼保健所联络方式: 批准文号:台卫校准字(2007)第003号 批准时间:2007-8-29 电话:0576-8201299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二路97-115号 机构级别:未定级 机构等级:合 所有制:全民 机构类别:妇幼保健所 服务方式:门诊 服务对象:社会 建筑面积:1371 占地面积:2333.45 业务面积:1371 床位:0 主管单位:台州市卫生局 隶属关系:省辖市区、地辖市属 设置审批机关:台州市卫生局 设置单位:台州市卫生局 登记发证机关:台州市卫生局 行政区划:椒江区 医院简介: 台州市妇幼保健所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 台州市妇幼保健所担负着占全市总人口三分之二的妇女、儿童保健工作,是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为核心,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其宗旨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指导全市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的开展,以妇幼保健技术研究和政策研究为手段,以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为目的,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开展与妇幼保健有关的工作。 市妇保所主要职能有: 1、宣传、执行《母婴保健法》和国家妇幼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 2、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进行调研,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 3、了解、掌握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保健、生殖健康发展规划; 4、负责对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咨询,组织开展妇幼保健领域的学术活动; 5、负责本辖区儿童入托前健康体检及开展各类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 6、组织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科学研究和调查,推广适宜技术和新技术等; 7、负责全市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工作; 8、与有关机构合作,组织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策略和规划的实施与评价;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0、开设保健门诊。 二、主要工作: 1、外线工作: (1)、“四项”监测:孕产妇死亡监测、出生缺陷监测、围产儿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2)、“三个”筛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 (3)、指导创建规范化保健门诊。 2、保健门诊: (1)、“二个”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 (2)、婚前健康检查。 (3)、儿童入托健康检查及儿童智力测定。 (4)、妇女病查治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3、健康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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