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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临床科室齐全,具有专科特色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2006年被评为了三级乙等专科医院,是全市首批社会医保、农保定点医院,是丽水市心理医院、丽水市心理疾病防治中心、丽水市老年疾病防治中心、丽水市心理咨询中心、丽水市自愿戒毒中心、丽水市戒酒戒网中心、丽水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是杭州市三院肛肠专业协作医院、丽水市医学会肛肠学组挂靠单位。医院现有职工300余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0余名,医院技术力量雄厚。医院科室设置齐全,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心理科、老年科、心身科、肛肠科、中医科、风湿骨病科、骨伤科、神经科、针灸推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性病、心理咨询、心理测量、化验、特检等各综合科。拥有内科病房、外科病房、老年病房、儿科病房、肛肠科病房、心身科病房(失眠、头痛、抑郁等)、戒毒戒酒戒网病房、心理病房、手术室等八大病区,共计开放病床300张,宾馆式病房,花园式环境。医院医疗设备先进,配有全市一流的“百胜du6”彩超、西门子螺旋CT机、腹腔镜、电子胃镜仪、电子肠镜、500mAX光机、经颅超声多普勒、大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脑电地形图、肌电图/诱发电位仪、动态血压仪、动态心电图仪、高档呼吸机、中央监护系统、中心供氧吸引系统及大型音乐治疗仪、磁场治疗仪等先进诊疗设备。近几年来,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医学论文600多篇,多项科研成果获省市级奖励。医院在广大群众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历年均有大批周边省、市及海外华侨慕名前来就诊。 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质量为核心,社会效益第一”为服务宗旨,依靠科学,强化管理,不断完善,美化环境,争创一流的具有专科医疗特色的现代化三级乙等医院。 1982年我市开始筹建市内唯一的一所精神疾病防治专科医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1984年胜利竣工开诊,从而彻底改变了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落后空白状态。经近二十年的艰苦奋斗,二院已成为技术先进、设备精良、防治并重,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司法鉴定于一体的精神疾病防治中心。中心内设三个精神疾病专科病区,有专科医生5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30余人,业务娴熟,技术精湛。中心成立以来已收治各类精神障碍患者近五万余人,治疗总有效率达98%。为解除患者病痛及改善我市的精神卫生工作落后状态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目前我国精神疾病的总患病率已由七十年代的5.4‰和82年的12.69‰上升到13.47‰(不含神经症)。另外,儿童行为问题、酒与药物滥用、海洛因等毒品成瘾、自杀发生率都明显上升;老年精神障碍患者在人群中的比例逐年增高,大、中学生心理卫生问题的发生率也有上升趋势,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精神疾病是世界上前十种致人残废或是使人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疾病。说明新世纪精神卫生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丽水市精神疾病防治中心将面对挑战更加努力地工作,竭诚为广大患者服务。 诊治范围: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和其它精神病性障碍;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人格障碍、习惯和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和情绪障碍;其它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 我院自1985年起即在院内设立心理咨询门诊和心理测验室,1992年开设心身康复病区,1999年开通我市首条心理咨询热线2113515、1600120,深受需求者的欢迎。 丽水市240余万人口中,约有14万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各类心理障碍,而到综合性医院门诊就诊的患者中,约60-70%的人与社会心理因素有关。近年来,我院每年心理咨询门诊量以倍数递增。为了满足市民对心理卫生日益增长的需要,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2000年5月10日,我院成立了丽水市心理咨询中心,并正式对外服务。 中心内设:“一凡”心理咨询室、心理治疗室、心理测验室、候诊室等,环境幽雅、温馨,全体医生对外统称“一凡大夫”,均经系统心理学理论培训,具有多年丰富的心理咨询、治疗实践经验,竭诚为需求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心理咨询范围: 1、失眠,头痛,焦虑,抑郁,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戒酒戒毒,癫痫,性心理障碍; 2、儿童青少年心理问题; 3、家庭婚姻,,工作压力,人际沟通,心理危机干预。 4、智力、记忆力、气质、性格等各种心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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