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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司法鉴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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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医学知识网 发布时间:200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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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司法鉴定中心 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依托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建立,是省政府依法指定的鉴定单位,是由四川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省直属司法鉴定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面向社会服务的中立性司法鉴定机构。为适应我国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需要,适应改革开放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为维护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合法利益,本着“合法、独立、公开、客观、科学、准确、文明、公正、高效”的原则而创立。中心的鉴定专家均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著名专家或学科带头人。中心鉴定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者占95%中心被司法厅指定为四川省法医类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基地。 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中心不仅接受全国各级公、检、法及司法机关的委托,也接受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委托。 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有: 法医精神病鉴定 1.刑事案件: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等 2.民事案件:民事行为能力(遗嘱能力、离婚能力、合同能力等)、监护能力等 3.其他:服刑能力、作证能力、精神损伤、精神残疾评定等 法医物证鉴定(亲权) 体识别、亲子鉴定、性别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 1.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 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 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 4.劳动能力评定 5.活体年龄鉴定 医疗纠纷鉴定(接收法院委托) 休学、复学能力的评定 法医病理鉴定 病理组织、切片、死亡原因等鉴定 法医毒物鉴定 血液中酒精浓度 鉴定程序及材料要求: 委托(或聘请)鉴定书,《委托鉴定书》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委托鉴定机构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2.被委托鉴定机构的名称 3.被鉴定人姓名、性别、年龄及简要案情(注明被鉴定人身份及相关情况) 4.鉴定的目的和要求 伤残鉴定 l单位出具的鉴定委托书。个别案例可由个人委托。 l被鉴定人伤残情况的简要介绍。 l旁证材料:(包括被鉴定人所在单位及其他旁证人如:邻居、同事所出具的材料。要求旁证单位及个人的签名或盖章。) l与被鉴定人接受治疗有关的材料(如: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证明书、特殊检查结果。) l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l单位出具的鉴定委托书,个别案例可由个人委托。 l被鉴定人精神状况及社会功能情况的介绍(包括被鉴定人的生活能力、工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 l旁证材料:(包括被鉴定人所在单位及其他旁证人的如:邻居、同事所出具的材料。要求旁证单位及个人的签名或盖章。) l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刑事责任能力鉴定 l委托(或聘请)鉴定书。 l委托方将主要案情、被鉴定人的主要情况及鉴定的目的要求和争议以及阐明欲通过该鉴定了解之事实问题等书写成“综合情况介绍”。 l司法机关调查的完整的案件资料,包括受害人、犯罪嫌疑人、证人的询问材料等,不能只提供部分案卷材料。 l被鉴定人一贯思想、言行、工作表现、人际关系、性格特征、嗜好及周围人的评价等。 l被鉴定人案发前、案发时及案发后的言行表现。 l被鉴定人出生及生长发育情况;婚姻恋爱史;夫妻关系。 l被鉴定人家庭成员精神病史、癫痫史、智力低下病史情况。 l被鉴定人重大疾病史,特别是有无精神异常或精神病史,医院门诊或住院病历的原件或复印件。 l被鉴定人羁押期间的言行表现。 亲子鉴定 l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委托书 l现场采集血样 l被鉴定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l当以上材料全部准备好后,携带至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预约鉴定时间。 地址: 1、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门诊3楼A3(接待法医精神鉴定之外所有鉴定) 联系电话:028-85422028、85423407 传真:028-85423407 可乘82路、28路、503路、8路到达 2、成都洗面桥横街20号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藏成办分院(接待法医精神病鉴定) 联系电话:028-85534313 传真:028-85423407 可乘8路、59路、94路、109路、110路、503路到达 网址:xnjd.cdxinl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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